停业整顿宁波一医疗机构违反疫情防控有关
2023/3/4 来源:不详刘云涛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70519/5387123.html
当前,国内疫情还在零星发生,“内防反弹”压力加大,要想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基层医疗机构是关键的关口。
近期,宁海县卫生健康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诊所、村卫生室、门诊部等为重点的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并于6月11日关停一家违反规定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
6月11日,执法人员巡查至宁海某诊所时,发现其一楼输液厅内两名患者正在接受输液(处方笺临床诊断为上感、咽炎)。
经进一步调查询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46号)“对于日常医疗工作中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肃问责”的规定,责令该诊所立即关闭,停业整顿30天。
也请全体市民一同监督!
如发现违规接诊
请拨打举报
国家规定
年5月16日,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诊所等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制度、首诊负责制和可疑病例闭环管理,特别强调:
所有诊所不得诊治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诊所发现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患者时,要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按规定做好流行病学问诊、登记、报告、转诊,对于擅自诊治具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患者的诊所,一经发现要立即关闭!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府卫生行*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纪律处分;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卫生行*部门在检查中医院感染隐患时,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时关闭相关科室或者暂停相关诊疗科目。
来源宁波晚报见习记者任诗妤
通讯员胡丹娜
综合宁海发布
本文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