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度网络文学IP影视剧

2023/8/10 来源:不详

指导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

发布单位:中国电影家协会编剧教育工作委员会北京电影学院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

发布时间:年1月

顾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周结

作者:北京电影学院中国电影编剧研究院副院长孟中

数据:北京电影学院剧作专业研究生谭思远、徐丹、周舟、祝旻、王露雪

报告背景

经过近20年的发展,网络文学已经成为中国数字文化产业的一支重要生力*。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显示,截至年底,国内网络文学作者共有万人,作品累计规模达万部。海量的作者与作品、丰富的品类与类型、脑洞大开的故事与想象、持续的线上追更体验,使网络文学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读者用户。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年6月,网络文学用户已达4.67亿,约占中国互联网总用户数量一半。

网络文学不仅推动了社会创意的爆发,还创新性地建立了一套高效的、经过市场检验的内容筛选机制。网络文学的创作方式与体验方式都带有强烈的互联网属性,并且具有超强的适应性与成长性。它给所有作者提供了更加公平与更低准入门槛的创作平台,同时直接连接作者与用户,让两者间的互动共创及市场反馈更加敏捷迅速。这不仅是对传统出版机制的变革与扩充,在本质上也降低了创作门槛,从而推动人民创意的爆发,是新时代的一种数字化文化生产方式。

网络文学作品在语言、情节、取材等方面,也具有明显的互联网特征,其积极与时代共振、与生活同行,并不断衍生出多样化新生类型题材,吸引了众多读者尤其是年轻读者的长期喜爱,凝聚了广泛的用户情感。

网络文学的互联网市场化特质,以及凝聚的用户原生情感,为它面向其他艺术形态的改编奠定了良好基础。当前,网络文学已经成为数字文化产业的重要IP源头,也逐步演变为一种越来越重要的现代文化资源。根据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中国网络文学发展报告》,年,网络文学IP改编作品数量接近1万部,其中,网络文学IP与影视剧之间的改编融合愈发紧密。新华社瞭望智库《面向高质量的发展:-年度IP评价报告》显示,当年度共计个国内互联网文化IP中,网络文学原生IP占比最高,达27.7%;而在网络文学IP改编的文化形态里面,又以影视作品占比最高,达71.4%。

影视是最具大众影响力的艺术形态,本报告以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网络视频平台各自公开的、播放量或热度最高的50部影视剧作品作为选取标准,发现在年、年共部热播*(由视频平台公开的播放量或者热度排名选取构成,其中热度排名采用各网络视频平台的公开数据)影视剧中,由网络文学IP改编的作品有65部,占比约21%;而在热播度最高的部影视剧中,这一占比高至42%。

网络文学IP的影视剧改编正在广泛进行,如何助力影视剧创作增质提效,是一项迫切且极有意义的研究尝试。一方面,作为网络视听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文学IP的影视剧改编,不仅卷入广泛的社会资源,也关系数字文化产业的良性发展。在国内网络文学IP影视剧改编大潮中,市场上既涌现了如《庆余年》、《从前有座灵剑山》等获得市场与口碑双重认可的优质作品,但也出现了许多急功近利、粗制滥造的现象。另一方面,作为一种中国独有的互联网文化形态,网络文学天然成为孕育中国故事的新鲜土壤,并且已经开始实现基于网络文学本体的对外文化输出。

以此为基础,在国家鼓励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强调提升文化软实力的大背景下,用科学手段探索、评估海量网络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潜力,对于促进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进一步融合,推动优质IP的持续塑造与增值,打造具备世界影响力的中国文化符号,具有重要作用。

报告目的

文艺作品的价值,天然包含社会价值与艺术价值两个维度,这两者也构成了衡量作品的重要标准,即评价一部作品,既要考虑其社会影响,也要考虑它的艺术实现。

因此,本报告以“社会价值”、“艺术品质与体验”为标准构建指标体系,在业界首次尝试基于用户评论大数据结果,量化评估网络文学IP与其影视改编作品间的关系,并分析得出网络文学原著里影响影视改编的关键因素,最终探索性建立一套关于“网络文学IP影视剧改编潜力”的科学评价体系。

希望这种全新量化评估体系的建立与探索,可以帮助影视行业高效发掘社会价值与艺术价值兼具的网络文学IP,提升跨行业协作效率,实现更多高质高效的影视剧改编,进一步讲好中国故事。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网络文学IP改编电影,需要对网络文学作品进行更为高度的精炼浓缩,在当前实践中,缺乏足够多的观察分析样本,而且对相关研究、特别是方法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不在本次报告的研究范围内。

第一部分

报告研究方法:建立基于用户评论大数据分析的评价体系

一、建立以用户评论为分析对象、以大数据分析为研究方式的评估体系,实现“人民评价”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文艺作品逐渐向网络迁移,用户、观众、玩家在网络上留存了成千上万关于文化产品使用、观看、消费直接感受的记录,这为实现“人民评价”提供了新的手段。

同时,大数据和NLP(NaturalLanguageProcessing,自然语言处理)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兴起,使从“社会价值”、“艺术品质与体验”两个维度识别、洞察用户评论成为可能,进而可尝试将人民群众对于文艺作品的评价进行客观、科学、全面的量化,有效实现“人民评价”,为行业提供参考。

从专家、市场角度评价文艺作品,已经有相当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标准,而“人民评价”,在“专家评价”、“市场检验”之外,提供了考察文艺作品的全新视角和手段;同时,“人民评价”需要与“专家评价”、“市场检验”共同构成对文艺作品的评价标准。本报告采用的用户评论,既在很大程度上较为直接地反应了人民评价,某种程度上也是专家评价的基础,以及市场检验的一种体现。

此外,人文社科定量研究的关键问题在于,影响事件和结果的因素很多,很难实现精准的量化计算。虽然存在诸多可以完善和优化的内容,但这是第一次尝试利用定量、特别是大数据的方式进行IP转化研究,即探究从一种文艺形式向另一种文艺形式变化的规律。

二、立足社会价值、艺术品质与体验两个指标维度,建立网络文学、影视剧两大用户评论评价体系

报告以“社会价值”、“艺术品质与体验”为一级指标,并各自设置若干二级指标,建立网络文学、影视剧两大用户评论评价体系(该体系的建立,一方面基于现有NLP技术的实现能力,另一方面也征求了北京大学、中央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等研究机构的专家意见,以及网络文学、影视行业领先企业的专业意见)。

1、社会价值指标

即反映文艺作品的社会效益。

该指标同时包含对国家、社会、个体三个层面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真、善、美等社会基础性原则,以及史实史观、文化认知等要素。

2、艺术品质与体验指标

即反映文艺作品的创作质量。

该指标的设置既考虑到一般的艺术品质评价标准,同时也考虑到数字内容的特殊形态和特点,如与用户体验相关的“更新”、“编校”;影视剧创作当中的“视觉呈现”等重要指标也被考虑在内。

三、用户评论大数据分析的评价方式、评价对象、评价成果

1、评价方式

对用户发言内容做基本的正/负情绪判断,已经是一项应用广泛的成熟NLP技术。如前文所述,本研究所采取的NLP技术,是将这种情绪与其相关的内容相联系,基于“社会价值”、“艺术品质与体验”两个一级指标进行分析,代表了用户评论对作品社会价值、艺术价值的基本态度与评价。

1)首先,对两个一级指标下的共计29个二级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当二级指标有正/负向评论出现时,系统会根据其语气强烈程度进行正/负评分,如果评论在这个二级指标上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正/负向情绪,或者文艺作品的评论并不涉及这个二级指标,则被赋予中间值(可简单理解为正向得正分、负向得负分,中间值为0);

2)所有二级指标采用等权,得分=(二级指标A二级指标B二级指标C……二级指标N)/N;总分分数满分为分,中间值为50分。

3)将从评分与评论量两个维度综合解读分析结果:评分可以判断用户对于指标的认可程度;评论量则反映了作品在哪些指标上更吸引用户,同时也解决了指标是不是“用户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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