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性种族主义的话语构建
2022/10/11 来源:不详本文转自:经济日报
话语不仅具有表述功能,还具有构建功能。话语的构建功能意味着,可以通过表述赋予表述对象以某种社会含义。通过型塑社会认知,表述层面上的话语内容变成构建层面上的社会实践,形成由掌握话语权者主导的社会秩序。就其本质而言,话语权力不是一种真正为国家法律或*策所明确承认并固定下来的制度性权力,而是一种影响国家公共*策选择、公众行为偏好的观念性力量。如果特定阶层能够对同一性质的事件进行不同性质的社会认知框定,本身就展现出一种反映话语构建社会实践的权力关系。
结构性种族主义不是天生的,很大程度上是由社会观念所构建的。种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源自西方文化,其社会认知基础是差别论。种族主义,或者是通过不同种族之间的生物特征得出的种族差别论,如生物种族主义;或者基于不同族群文化特征、发展程度确立的文化差别论,如文化种族主义。结构性种族主义是一个以种族差别论或文化差别论为心理基础的社会系统。它由两个子系统组成:一是社会实践系统,这表现为种族歧视的社会实践系统或结构,如立法、制度、*策等;二是社会认知系统,这表现为种族主义的意识形态或社会心理,如宗教文化、传统观念、理论学说等。结构性种族主义的两大子系统中,社会实践系统和社会认知系统是相互促进的:社会实践系统固化、强化社会认知系统,社会认知系统为社会实践系统提供合理性支撑。但是,结构性种族主义的社会实践系统的最初建立,背后推动力量往往是有关种族主义的社会认知系统。
在美西方,掌握话语优势的社会精英阶层实际上掌握了构建种族主义社会实践系统的话语权力。在一个社会或组织中,每个群体掌握的社会资源不尽相同,其话语构建能力自然也不尽相同。话语构建能力的不同意味着,话语表述过程及其结果会形成一种主动与被动、优势与劣势、塑造与接受的社会关系结构。美西方的*客、**、媒体、研究机构、跨国公司等,控制了公共话语的生产与散播,对种族主义文化的产生具有支配性作用。人们时常有一种困惑,即国际人权公约、各国国内法都公开禁止种族主义,为什么当代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仍然大行其道?这就说明,法律虽然在某个时期充当了种族主义的帮凶——在美国社会的许多领域,法律和*策被用来构筑歧视性社会结构,成了制造、加剧社会不平等的工具——但绝不是种族主义的 根源。
历史和现实均有力证明,结构性种族主义是美西方社会精英话语构建的产物。从历史来看,种族主义思想15世纪在欧洲大陆起源,后由英国殖民者传播到北美地区,由此开启北美地区几百年的种族主义社会实践系统。在19世纪,类似“白人和黑人的种族不平等”是“天生的标签”的流行观点,不绝于耳。就现实来看,“9·11”事件后,美国通过制定《爱国者法案》《实施外国人刑事驱逐法》,引入国家安全出入境登记系统,加大对穆斯林或外来移民的人身限制与信息监控。上述歧视特定群体的立法之所以能够在自诩为“民主灯塔”的美国得以通过或施行,与美西方社会*客、媒体等社会精英长期以来有关“穆斯林=恐怖分子”的话语构建所塑造的社会认知有关。这种社会认知影响立法者和社会大众,最终以反恐和国家安全为名出台对穆斯林或外来移民的歧视性措施,从而形成施加于国内社会的实践系统。
20世纪以来,人种学、种族优越论、黑人进化不足论等生物种族主义的理论被国际社会予以严厉批判,生物种族主义的言行也为许多国家立法所禁止。但是,这种立法禁止模式有较大局限性,即没有明确禁止文化种族主义言行。当前,基于文化差异或文化身份认同的文化种族主义不仅没有被根除,反而借助社会精英的话语构建而越发隐蔽地存在与发展。
文化种族主义强调文化差异或文化身份认同,在文化多样性理论下将不同文化群体区分为自我和他者,将文化差异视同为种族差异,以“文明优劣”来证明“种族优劣”,进而以保护文化纯洁性为名构建以文化隔离系统、种族排斥系统为核心的歧视性社会文化结构。西方一些学者将冷战结束鼓吹为西方文明对其他文明的胜利,进而建构起了维护西方文明优越性与纯洁性的文化霸权主义话语。文化霸权主义话语看似没有宣扬种族主义,却通过渲染他种文明的侵略性、文明冲突论等来构建文化优劣论,进而潜移默化地型塑文化种族主义的社会心理认知。在冷战后时代,强调文明冲突、文化对抗的种族主义学术话语大行其道,构成了种族不平等、偏见、歧视的新的理论基础,促成了文化种族主义意识形态的正当化。
为什么结构性种族主义在美西方仍然顽疾一般的存在?那是因为,在生物种族主义尚未得到彻底清算的背景下,文化种族主义却借助社会精英的话语构建在美西方社会巩固、强化种族差异、文化差异的社会认知系统。这种社会认知系统具有强大的观念影响力,进而在*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等各个方面维持结构性种族主义的社会实践系统。